柳合山堂位于蘭州市七里河區(qū)西園街道五星坪。始建于清光緒三十三年(1907),是清代陜西著名儒商柳兆甲駐蘭州的私宅。原位于城關區(qū)柏樹巷,上世紀五十年代遷建現(xiàn)址,由后裔居住使用。四合院布局,占地面積490平方米。坐東朝西,四合五天井,三堂五廈,由堂屋、耳房、廂房、倒座、門廳組成。整組建筑布局合理,尺度比例適宜,工藝精湛,是這一時期民居建筑的杰作和代表,對研究晚清時期蘭州的商貿(mào)史、民居建筑特征、建筑文化及工藝技術有重要價值。2014年被七里河區(qū)人民政府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。
2017年11月8日,入選甘肅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。保護范圍:以院墻外側(cè)底邊為基準,向東、南、西、北各延伸20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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